主旨: 有關環境部修正「開發行為應否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已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變更原申請內容(備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已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變更原申請內容(變更內容對照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及「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初稿轉送審查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8 月 31 日府環綜字第 1120243027 號函辦理。
二、 旨案係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 112 年 8 月 22 日改制為環境部,爰據以修正旨述 4 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確認表,可逕至該部環評書件查詢系統>檔案下載>其他文件處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