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 112 年 4 月 20 日府環永字第 1120104088 號函辦理。
二、 惠請貴單位推薦具有環境教育、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資源管理、氣候變遷、災害防救、社區參與等相關專長之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成員。
三、 「金門縣環境教育審議會設置要點」及「金門縣環境教育審議會委員推薦表」,電子檔可至金門縣環境保護局網站\公告處查詢及下載使用( http://kepb.kinmen.gov.tw )。
四、 請於 112 年 5 月 2 日(星期二)前檢附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如:著作、資歷、績優或獲獎等證明文件,著作部分影印封面即可。)各 1 份送金門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