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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3-02-15 | 點閱數: 93

一、    依據本局 112 年 2 月 10 日桃教體字第 1120010717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係為推廣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老街溪河川教育 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藉由課程與活動豐富師生環境體驗與學習經驗,培養愛鄉親土的情懷。
三、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參實施計畫):
(一)    辦理期程: 112 年 3 月至 11 月。
(二)    辦理地點: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
(三)    活動時間及場次: 112 年 3 月至 6 月、 9 月至 11 月每週二、四、五,依場所排定時間為準,共 50 場次。
(四)    參與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其錄取順序如下:
1、    未報名參加過「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 動」之學校。
2、    未報名參加過「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 動」之學生。
3、    其他有興趣報名參加之學校。
(五)    活動內容:本計畫依環境特色規劃有 4 小時環境教育主題課程與活動,課程方案詳如附件。
(六)    補助原則:
1、    補助每校每場次活動費新臺幣(以下同)7,000 元整(含交通費及保險 5,000 元整、餐費 2,000 元整,不得勻支),惟河川教育中心鄰近學校(新榮國小、新勢國小、中壢國小、中壢國中)僅可申請餐費 2,000 元整。
2、    每校至多得申請 2 場次,若至 4 月底仍未滿 50 場次,將取 消每校 2 場次之限制,開放各校申請。
(七)    申請方式:請於報名網址(https://reurl.cc/mGnKll)填表報名,並填具附件申請表核章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寄至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收(電話: 03-4221469 ,傳真: 03-4223787 , E-mail : rectyc@gmail.com);各校錄取場次另函通知。
(八)    經費核銷:
1、    申請學校於錄取公告後 2 週內檢送統一收據(繳款人:桃 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逕送新榮國小學務處張逸凡 主任收。
2、    活動結束後 2 週內,請依附件格式檢送活動成果照片(紙 本及電子檔各 1 份)及原始憑證逕送新榮國小學務處張主 任彙辦(各校請自留影本核銷);活動成果照片電子檔請 寄至 amingxp@gmail.com
四、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 1 份;本案相關事宜,請洽新榮國小學務 處張逸凡主任,聯絡電話: 2806200 分機 310 或河川教育中心 林瑋琦主任,聯絡電話: 4221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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