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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3-01-18 | 點閱數: 118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1 月 9 日桃衛疾字第 1120001109 號函辦理。
二、    因民眾積極配合 COVID-19 防疫規範,落實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國內監測資料顯示 111 年度腸病毒活動情形明顯低於過去同期,且無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確診病例,惟將累積更多易感宿主。
三、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2 年 1 月 7 日新聞稿,國內新增 2 例腸病毒併發重症確定病例,為 110 年來首 2 例確定病例,隨著國內逐步放寬各項社區防疫措施,將使腸病毒流行風險持續上升,爰請貴校(園)務必持續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腸病毒監測及防治工作:
(一)    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儘速就醫確認;如孩童出現嗜睡、意識不清、活力不佳、手腳無力或麻痺、肌躍型抽搐(無故驚嚇或全身肌肉突然收縮)、持續嘔吐與呼吸急促、心跳加快等腸病毒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以掌握治療黃金時間。
(二)    加強校園及機構內個人衛生、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倘出現腸病毒確診案例,請依規定落實校安通報。
(三)    落實衛教宣導正確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相關知識及「生病不上課/班」防疫觀念。
(四)    強化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
(五)    一般環境及常用物品消毒,建議使用 500ppm 漂白水消毒;遭感染者口鼻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 1,000ppm 漂白水消毒。
(六)    依據「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事項辦理通報及停課作業。
四、    檢附「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公告及海報各 1 份,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五、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請協助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及補習班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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