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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體育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2-07-01 | 點閱數: 133
各級學校 111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暑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各級學校應利用各種宣導管道,就
下列事項加強提醒安全預防工作,以避免學生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
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新冠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一)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進入流行階段,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戴口罩
規定,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並自主
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
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可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 APP」,
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二)確診 COVID-19 、快篩陽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加強自主
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等,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照護及
防疫規定辦理;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
,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在家休息或儘速就醫。
(三)暑假期間如有進行課程,仍應依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最新「校園因
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
規定(網址: https://cpd.moe.gov.tw )辦理。
(四)請持續留意及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網址:
https://www.cdc.gov.tw)。
二、活動安全(疫情警戒解除時):
 學生於暑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
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 KTV 、 MTV 、室內演唱
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選擇安全無疑慮之場
所並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學校應提醒學生熟悉相關消防(逃
生)器材操作,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並以保護自身安全為原則,方
能確保學生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應告誡同學避免涉足不正
當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暑假期間仍需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關於戶外活動知
識,尤其山域、水域的活動,應做好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
 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應做好充分準備,審慎評估,並應具
備下列有關體能、態度、知識、裝備、技能等五大基礎:
 1.登山者應充分鍛鍊體能,並且持續性的練習。
 2.參加人員應瞭解登山前的準備工作是確保安全的唯一途徑,積極準
備事前工作,另須研讀目標山區環境與活動風險,並瞭解團隊間溝
通和互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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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登山前應充分瞭解登山的潛在風險,選擇合適的山域,查詢天氣、
地形、路線路況、鄰近救援與醫護資訊等,組成安全性高的隊伍結
構。另請注意登山路線有無入山、入園申請之相關規定,登山途中
應注意山域或設施相關警告及標示。
 4.請攜帶適合的登山衣著、糧食、飲水、背包、鞋子、手杖及通訊設
備等相關裝備,充分準備之後再出發。擬定詳實的登山計畫書,投
保相關保險,充分保障參加人員的安全。
 5.行進間須注意調節呼吸及步伐節奏,確實掌控速度及讀圖定位;活
動有專業人力能因應緊急事故的風險評估與危機處置,並熟悉急救
與相關醫護藥品等處置方式。
 從事水域活動例如在游泳池、開放水域游泳或戲水,應注意「防溺
10 招」及正確救人之「救溺 5 步」:
 1.防溺 10 招(五不五要):
(1)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2)不疲累: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3)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4)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5)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6)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7)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8)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9)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10)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2.救溺 5 步: 叫叫伸拋划、救溺先自保。
 (1)叫:大聲呼救。
 (2)叫:呼叫 119 、 118 、 110 、 112 。
 (3)伸:利用延伸物(竹竿、樹枝等)。
 (4)拋:拋送漂浮物(球、繩、瓶等)。
 (5)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船、救生圈、浮木、救生浮標
等)。
另有關登山活動安全應行注意事項,請各校依本部 109 年 8 月 25
日臺教學(五)字第 1090124278 號函辦理。學校請將暑假期間學校辦理
2 日(含)以上戶外活動情形,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選項,
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以利各校戶外活動安全掌握。
(三)宿營及營隊活動:
1.請各校於辦理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
並請學校善盡輔導責任,引導學生正向發展,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
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
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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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請學校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
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提醒學生及家長,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時,應注
意契約締結內容,包括業者應負義務、履約責任、學生契約責任及安全
與適法等相關事項,以維護學生權益。
三、工讀安全:
暑假期間學生打工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
冊,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
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
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
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另上開 秘笈已 置於勞動部官網
(https://www.mol.gov.tw/service/16476/)及本部青年發展署「RICH
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職場權益專區可供運用。
四、交通安全:
(一)根據本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
要原因。暑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
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
等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切勿酒
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請學校鼓勵滿 18 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
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
車危險感知教育平臺」,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三)為維護學生於暑假從事校外教學活動安全,請各校依據本部 110 年 12
月 24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00165890A 號令修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
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相關大客車資訊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
網站監理服務查詢;另落實交通安全教育,請學校連結交通部道安委員
會「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站」下載交通安全相關注意事項,供學校師生
參考運用,以確保乘車及交通安全。
(四)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
1.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 5 項守則:
(1) 第一守則: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2) 第二守則: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才會安全。
(3) 第三守則: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的交通行為。
(4) 第四守則: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的交通行為。
(5) 第五守則:防衛兼顧的安全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
無辜的事故受害者。
2.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
 電話,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
 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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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
 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3.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行車時勿當
 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
人、
 禁止飆車,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
 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4.電動自行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不可附載坐人、行車時勿當低頭
 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行駛慢車道,不可行駛人行道或快車
 道、路口禮讓行人、不可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
行,
 以維護生命安全。
5.行人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
 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
權,
 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
 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6.防範無照駕駛違規:由於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如經查
獲,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處新臺幣
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另未滿十八歲的青
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青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
還須依據同條第 3 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提醒學生,在未合
法考取駕照前應勿以身試法,鋌而走險,無照駕駛不僅違規觸法,更甚
者可能傷及他人與自己身體或生命。
五、居住安全:
(一)居家防火、用電安全:
為降低居家意外事故發生,學校應積極提醒學生注意居家防火、用電
安全之重要性,利用火災案例教導學生。如遇火災發生時,應保持冷
靜鎮定,立即通知周圍人員,並且撥打 119 報案,報案時應告知火災
正確地址、人員所在樓層位置,以及有無人員受困。受困火場,切勿
慌張,以及切勿躲在衣廚、浴廁裡或床鋪下等不易發現場所。各級學
校應告誡學生點火器具並非玩具,不可把玩,並使學生了解玩火恐引
起火災及傷亡。並應提醒家長有關打火機及點火槍等點火器具之放置
場所,應予上鎖,並請家長充分配合告知學童家中的避難逃生路線及
逃生避難原則,以建立危機意識並維護學子居家安全,有關防火常
識。
1.有關居家防火安全請至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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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參考並請多加利用「居家
消防安全診斷表」。
2.另居家用電安全,請至台灣電力公司(電力生活館)網站
(https://www.taipower.com.tw/tc/index.aspx),參考清潔保養篇、
用電安全篇及居家生活篇等用電安全文宣知識。
(二)賃居安全:
 1.使用瓦斯熱水器沐浴及瓦斯爐煮食時,要注意室內空氣流通,使用時
 切忌將門窗緊閉,易導致因瓦斯燃燒不完全,而肇生一氧化碳中毒事
 件;有頭昏、噁心、嗜睡等身體不適情況發生,應立即打開通往室外
 的窗戶通風,若身體嚴重不適時,請先前往通風良好的室外環境,再
 打 119 電話或與親友(學校)求助,以維護學生自身安全。外出及就寢
 前亦必須檢查用電及瓦斯是否已關閉,以確保安全。
 2.學校主動關心校外租屋學生,並藉由訪視賃居,特別提醒學生使用電
 器、瓦斯熱水器等使用安全事項並安裝住警器,以避免意外事件發生
 此外,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網站
 (https://www.nfa.gov.tw/cht/index.php)
 有關「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居家安全診斷表」,並運用寄發家長聯繫函,
 使學生了解自我檢查方法,以落實防範一氧化碳中毒作為。
六、校園及人身安全:
(一)各級學校應全面強化校園門禁安全管制、校園巡邏措施及監視(錄)器
材及緊急求救鈴設備設置,各校警衛巡查校園時,監視系統及門禁管制
應責由專人監看或建立管理措施,以免發生安全間隙。學校應與轄區警
政單位定期保持聯繫,強化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並依學校與警察單
位簽署之「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建立預警與社區聯防機制,有
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疫情各級警戒狀況下,學校防疫作為規劃應依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工作指引事項辦理,並提醒師生避免不必要移
動、活動或集會。減少或律定樓層出入口動線,便於加強管控人員出
入,提醒學生如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防止意外
事件發生。
(二)基於防疫考量,請多利用相關線上課程、家長聯繫函及學校網頁公告等
作法,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倘學生如因故需到校學
習,學校應妥適調整學生班級,並依「『COVID-19 (新冠肺炎)』因應
指引:公眾集會」規定辦理,落實門禁管制、體溫測量、自我健康監
測、維持通風、保持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等相關健康管理措施,並提醒
學生暑假期間配合學校作息,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避免單獨至校園偏
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學生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或由家人陪
同,絕不單獨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三)學生若於校內外遭遇陌生人或發現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或快速跑
至人潮較多地方或最近便利商店,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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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請各級學校提醒校外賃居學生尤須注意門戶安全及可疑份子,並配
合防疫指引事項,避免不必要外出;另行經偏僻昏暗巷道時,應小心不
明人士跟蹤尾隨,並隨身攜帶個人自保物品如哨子等,以備不時之需。
(四)請各校善用本部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9539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
「跟蹤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及臺教學(三)字第 1110054882
號函檢送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向師生辦理多元方
式宣導。
七、藥物濫用防制:
(一)市面上新興毒品具有精美包裝之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
性,且多為混合性毒品,尤其當含有 PMMA(強力搖頭丸)成分致死率極
高。此外俗稱「吸氣球」的笑氣(一氧化二氮)更會造成中樞及末梢神經
損傷,嚴重者可能會肢體癱瘓,另環保署已將工業用笑氣納入毒管法之
「關注化學物質」管理,吸食過量將危害人體健康(相關資訊請參考教
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站 http://enc.moe.edu.tw/)。
(二)為避免學生因對毒品危害及濫用藥物認知不足而好奇誤用,請各級學校
提醒家長關心學生校內外交友及學習狀況,暑假期間應保持正常及規律
生活作息,不依賴藥物提神,非醫師處方藥物不要輕易使用,拒絕成癮
物質;參加聚會活動時,務必提高警覺並且不隨意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及
飲料,守法自律、做正確的選擇才能隔絕受同儕及校外人士引誘。
(三)倘學生不幸誤觸毒品,請提醒家長與學校師長聯繫尋求協助,學校與家
人的鼓勵與支持是最好的後盾,瞭解青年學子使用毒品的情境及原因,
對症下藥根除這些問題,共同輔導並提供適性、多元學習方案,避免學
生中輟或休、轉、退學離校,以協助走出對毒品的依賴性。相關求助諮
詢專線為各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 412-8185)或毒品危害防制中
心(諮詢專線: 0800-770-885),以協助青年學子遠離毒害。
(四)為防杜藥頭危害校園安全,請學校師長多加留意關心,另提供情資協助
檢警循線查緝,打擊校園及社區藥物濫用情形,以營造「健康校園」。
八、詐騙防制:
(一)暑假期間應提醒勿點選不明簡訊網址,避免手機中毒被當成跳板而四處
散發簡訊,使歹徒有機可乘。並建立安全使用智慧型手機的觀念,於使
用網路聊天 APP(如 Line)時,請慎防及提高警覺,切勿洩漏帳號與密
碼,被歹徒盜用後進行詐騙成為詐騙受害者。
(二)歹徒常利用小額付費機制進行詐騙,甚至先開通被害人小額付費服務後
再行騙代收認證簡訊。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建議學生可向電信公
司申請關閉手機小額付費功能,並且切勿代收簡訊。
(三)面對層出不窮、手法日益翻新之詐騙犯罪手法,為避免成為歹徒以電話
假綁架或假事故(交通意外、疾病住院)行真詐財的受害者。學校應提
醒家長或學生如接獲可疑詐騙電話或不慎遇上歹徒意圖詐騙,應切記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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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 3 步驟:「保持冷靜」、「小心查證」、「立即報警或撥打 165 反
詐騙諮詢專線」尋求協助。
(四)近年來詐騙集團盜用帳號後假冒親友借錢案件也越來越多,呼籲學生應
善用通訊軟體的安全設定,例如關閉「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以
降低被盜用機率;另學生或其家屬接到親友使用通訊軟體傳訊息借錢
時,應當面或電話與對方聯絡,未確認真偽以前不可貿然匯款,以免上
當。
(五)家長及各校師生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站公告資
訊(網址 https://165.npa.gov.tw/#/),或加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
騙 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以避免受騙上當。
九、網路賭博防制:
學校應提醒老師及家長共同主動關心學生校內、外的言行,並加強對學
生的關懷與輔導,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事,即積極介入處置與輔導,避
免因網路誘惑而落入陷阱或衍生其他偏差行為;若發現學生涉及網路賭
博情事,應通知學校依據本部校安通報作業要點即時通報與介入輔導,
並由學校截取畫面及網址,提供教育主管機關通知警政單位查處,或向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反應,以防止學生接觸有害身心之網路
內容,共同保護莘莘學子,營造純淨的學習環境。
十、犯罪預防:
(一)請學校提醒同學切勿從事違法活動如:
如飆車、竊盜、販賣違法光碟軟體、參加犯罪組織活動或從事性交易
(援交)等。另近年來逐漸增多的電腦網路違法事件如:非法散布謠言
影響公共安寧、違法上傳不當影片、入侵他人網站竊取或篡改資料等,
請各級學校加強學生網路使用認知素養並尊重個人隱私權益,以免誤蹈
法網。
(二)加強暑假期間推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教育宣導:
因近期兒少遭網路性剝削案件頻傳,網路已融入大眾生活文化,且智慧
型手機的功能及處處都是無線網路的環境情況下,更需注意兒童及少年
使用手機的情況;學校、家長應建立與兒童及少年間的信任,以幫助角
色協助兒童及少年建立良好健康上網觀念。另為維護兒童及少年假期安
全,請學校利用各集會時間,加強宣導網路性剝削的相關議題,寒假期
間避免兒童及少年無知,於網路遭有心人士誘惑而涉性剝削等情形,並
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兒童及少年健全發展,有效降低憾事發
生機率,以確保兒少權益及保障兒少安全無虞。
(三)遊戲用槍防制:
近年來市面上遊戲用槍購得容易,若使用不當易造成傷害,基於學生安
全維護及減少學生因使用遊戲用槍不當造成傷害,請學校運用集會、學
生家長聯繫函、校務會議、親師座談等各種方式實施安全宣導及融入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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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並加強對學童及家長宣導,勿任意把玩或購買非適用年齡之遊戲用
槍商品。
十一、宣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
暑假期間學生閒暇的時間變長,加上行動上網的普及,各式上網載具亦
提供了種類多元的應用程式與遊戲下載,因此更容易使得學生沉迷於網
路世界或遊戲,近年來由於過度沉迷於玩手機遊戲所引發的病症也逐漸
增多,特別是對肩頸、手腕與眼睛的傷害,請學校於家長聯繫函加強宣
導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並提醒家長應注意孩子安全上網、網路使用行
為及時間管理等問題,避免過度依賴 3C 產品,以培養孩子正確使用網路
的態度、技能和習慣,養成健康上網好習慣。
十二、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一)持續關懷學生並落實通報:
 請學校假期期間對於學生關懷不間斷,持續注意學校學生有無受虐、性
侵害、兒少未獲妥善照顧(脆弱家庭)、家庭暴力等事件發生,並利用各
種機會(如學校辦理營隊、返校日等時機)提醒同學各種預防觀念以加強
宣導,使學生能夠學會自我保護,建立應有的危機意識;學校人員若透
過臉書、班級群組等知悉有上開情形,亦應立即辦理通報。
(二)學生於暑假期間發生各類意外事件,可運用各級學校校園安全聯繫電話
請求協助。各級學校於獲知學生發生意外事件時,請依本部「校園安全
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遇緊急重大事件或需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協處之事件,必須於 2 小時內透過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實施
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行以電話通報本部校安中心或本部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實施 24 小時輪勤,本部
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 、 33437856 ,傳真:(02)33437920 ,
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23302810 ,傳真:
(04)23302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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