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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衛生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2-01-12 | 點閱數: 211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11 年 1 月 11 日國健社字第 1110260042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齡化社會,促進健康老化,減少長者衰弱及失能風險,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業於 110 年整合跨部會「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資源及場域所需指導員需求,建置「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https://healthtraining.hpa.gov.tw/;自該署官網首頁進行連結)及完成長者健康整合式評估(ICOPE)線上培訓之試辦。
三、本(111)年為協助各社區據點、醫療院所與 110 年經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審查通過之 266 個方案整體執行與運作(附件 2),目前已具衛福部長照司與該署「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及教育部體育署「中級國民體適能指導員」等師資資格者,其師資資格條件不受影響, 111 年可持續於社區據點(含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長者健康促進站、長青學苑及銀髮健身俱樂部等)及醫療院所授課。
四、為提供社區據點及醫療院所運用前述指導員之人力資源,促進長者健康的服務品質,該署持續開放「預防及延緩失能指導員培訓管理系統」予該等指導員於 111 年 6 月 30 日前逕完成線上課程及通過課後測驗,即可取得電子培訓證書。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吳怡萱小姐,電話: 02-25220888 分機 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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