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5
  • slider image 443
  • slider image 444
:::
學務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1-11-12 | 點閱數: 125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11 月 8 日府衛疾字第 1100286272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內容,修正重點如下:
(一)增加可免佩戴口罩之場所、場合及活動:室內從事運動、唱歌時;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及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時。
(二)刪除集會活動人數上限、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總量管制、藝文展演等相關活動/場域之室外人數降載規定。
(三)符合防疫管理且無陪侍服務者之休閒娛樂場所,得有條件開放。
(四)配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修正,刪除旅行業防疫限制(組團人數上限、禁止飲食)。
(五)配合有條件開放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爰「刪除停止繞境、遊行及徒步進香等宗教活動」防疫限制。上開有條件開放之宗教活動,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訂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三、餘請依本局 110 年 11 月 2 日桃教小字第 1100101041 號函、 11 月 3 日桃教體字第 1100101844 號函及 11 月 9 日桃教體字第 1100103231 號函(諒達)辦理。
四、檢附旨揭規定及相關函文各 1 份,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
 

:::

八德國小主題網站

:::

會員登入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