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本市「115 年度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1 份,提醒貴校倘有符合資格學生,並務必於 1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前報名,避免影響學生權益,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 114 年 12 月 23 日桃教體字第 1140126219 號函(諒達)續辦。 |
| 二、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 (一) | 表揚對象:桃園市各高中小學學生於 114 年度參加國內全國性競賽榮獲第一名(含特優、冠軍)者。 |
| (二) | 活動日期:預定於 115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 |
| (三) | 活動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體育館(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0 號)。 |
| (四) | 二階段報名方式(請依序辦理): |
| 1、 | 表揚大會報名表 EXCEL 檔先上傳至 115 年度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報名區(連結: https://reurl.cc/xKagkV)完成電子報名,檔名請載明:○○區○○○○(校名)報名表。 |
| 2、 | 115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五)前,郵寄表揚大會核章報名表正本及繳件資料至桃園市龜山區光峰路 277 號,楓樹國小學務處官瑞華主任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三、 | 另為避免漏報、遲報等情形,請貴校務必於校內進行普查, 特別留意新生及轉學生並協助報名,相關比賽成績證明(獎 狀及秩序冊)可向學生或原就讀學校索取。 |
| 四、 |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楓樹國小官瑞華主任,電話:(03)320-6166 轉 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