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活動,詳如以下說明。 |
一、 | 110 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止,請郵寄核章正本至教育局終身學習科曹詠捷小姐憑辦(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並由本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
二、 | 請各位同仁依旨揭計畫內之推薦表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符合資格者參與。 |
三、 |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黃佳瑩小姐,電話: 049-2332110 轉 1322 。 |
四、 | 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檔案(網址: 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