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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生教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4-02-22 | 點閱數: 44
主旨: 有關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辦理 113 年度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車資補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113 年 2 月 17 日竹育字第 1132340259 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推動環境教育,鼓勵各國中、小學生參與戶外學習課程,將開放單日型 4 梯次(每梯次 7,000 元)及過夜型 2 梯次(每梯次 10,000 元),超額費用請受補助單位自行負擔。
三、 旨揭補助案受理國民中、小學 112 學年度下學期至 113 學年度上學期之戶外教學(含單日型及過夜型),課程費用為單日型每人 150 元(含園區保險、課程費,免門票;不含停車費等),過夜型每人 2,600 元(含園區保險、課程費、食宿費,免門票;不含停車費等);請欲申請之學校於開放報名時間(113 年 2 月 20 日上午 9 時起至 2 月 27 日中午 12 時截止)至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灣山林悠遊網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之「單日型/過夜型教育部戶外教學租車費補助方案」項下線上申請(連結網址請詳見簡章)。
四、 本案錄取方式採報名順序優先制,並以偏遠學校或非山非市學校優先錄取,請報名時於備註欄註明「偏遠學校,或非山非市學校」(資格認定以教育部統計處 110-112 年公告為準),尚餘名額將依報名順序依次錄取一般學校。
五、 另請錄取學校於完成戶外教學 2 週內,繳交教師及學生回饋(形式不拘,含活動心得),並將租車費用單據(抬頭為學校全銜)黏貼於學校之憑證黏存單,併附學校具名之正式領據、經費分攤表(車資超出補助金額時檢附)及學校存款帳戶函送該分署,俾憑辦理核銷事宜。
六、 檢附東眼山自然教育中心 113 年度快樂學森林計畫簡章(單日型及過夜型,包含租車費補助核銷方式說明)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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