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11 月 13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163904 號函辦理。
二、 為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教育部特於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新增「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找補助功能,申請者不需加入本媒合平臺會員即可申請。
三、 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臺灣藝術教育網-點選【藝拍即合專區】(網址: https://1872.arte.gov.tw/application_default.aspx)-點選【我要找補助】-補助案名稱: 110 年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點選【申請】-點選【填寫申請表】(有*號欄位為必填欄位,*附加檔案指:用印後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需用印)、乙表、丙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請掃描傳送至本媒合平臺),填寫所有必填欄位後,點選【送出】,即完成該案件申請。
四、 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 110 年 1 月:受理申請 3 月至 8 月辦理之活動。
(二) 110 年 7 月:受理申請 9 月至次年 2 月辦理之活動。
(三) 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 1 月 31 日及 7 月 31 日下午 5 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五、 請貴校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請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到部,並於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留下本局承辦人聯絡資訊(縣市窗口承辦人姓名/電話/email 信箱),俾利相關單位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六、 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七、 檢附「操作手冊」(如附件 1 )及「找補助 Q&A」(如附件 2 )各 1 份。
八、 臺灣藝術教育網/藝拍即合專區相關事宜,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首頁-聯絡我們(網址: https://1872.arte.gov.tw/ArtCommon/Contactus.aspx )留言詢問,或電詢: 02-2311-0574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