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清華大學 111 年 7 月 25 日清師培字第 1119005128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於 111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五樓第三會議室辦理。
三、 本案參與人員研習期間之核假,由服務學校逕依「教師請假 規則」等相關規定,本權責卓處。
四、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 1 份,亦可至本局網頁(https://reurl.cc/jkLoy2)-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分類特殊教育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