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3 月 17 日總處培字第 1090028905 號函規定,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機關(構)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