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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林筱涵 - 一般公告 | 2021-12-24 | 點閱數: 144

說明:    

一、為加強與各級學校教師合作,活化公民與法律課程教案,法官學院舉辦「111 年第 1 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一案,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核予出席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假登記。  

二、旨揭研習營相關資訊如下:  

(一)旨案訂於 111 年 1 月 24 日至 26 日辦理,假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 103 號) 2 樓國際會議廳,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辦理方式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指示調整,若有異動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研習人員,並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告。  

(三)旨揭研習名額計 160 人,如曾參加法官學院舉辦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或進階課程者,請勿重複報名本次課程。  

(四)報名時間訂於 110 年 12 月 21 日 12 時 30 分至 111 年 1 月 4 日 17 時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研習資訊/線上報名」辦理報名,正取 160 人,備取 20 人,額滿後關閉報名系統,報名網址: 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  

(五)錄取名單將在 111 年 1 月 12 日前於法官學院網站公布,並由法官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法官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法官學院承辦人李乃欣,聯絡電話: 02-88664433#621 。  

四、檢附課程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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