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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1-06-18 | 點閱數: 297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2 月 2 日桃教小字第 1100009839 號函暨同年月日桃教小字第 11000098391 號函續辦。
二、    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    申請資格:本市市立國民小學。
(二)    辦理方式:以經費補助方式提供各校申請辦理教師品格教育增能研習、工作坊、社群、研討會等。
(三)    活動主題:以推動品格教育相關內容、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內容、創新品德教育 6E 教學方法、教育部教育部孝道「心」文化實施計畫內容及其他促進品格實踐、提升品格教育成效之主題。
(四)    申請方式:檢附計畫申請表、實施計畫、經費概算表,即日起至 110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前寄(送)至桃園市中壢區林森國民小學學務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林森路 95 號)。
(五)    補助經費:本案預計補助 24 校,每校申請補助經費上限新臺幣 1 萬元,補助項目為講師鐘點費、教材教具費、茶水、雜支等。
(六)    審查公告: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預訂於 110 年 7 月底前,另函公告獲核定學校名單。
(七)    辦理時間:核定後,計畫應於 110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前辦理完畢。
(八)    經費核銷:獲核定學校於 11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二)前,檢附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及原始憑證送林森國小請撥經費,並繳交成果報告表、活動照片、經費收支結算表及結餘款支票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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