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本府衛生局提供校園菸害防制宣導服務申請及菸害防制桌遊簡報檔一案。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6 月 7 日桃衛健字第 1100048823 號函辦理。 |
二、 | 為加強本市校園菸害防制宣導,鼓勵各校向本府衛生局申請菸害防制宣導服務,由該局聘請戒菸衛教師到校進行菸害防制宣導,加強青少年拒菸及法規觀念、菸品及電子煙的危害,如有申請需求可填寫申請單並回傳本府衛生局,申請期限至 110 年 11 月 30 日止。 |
三、 | 為保護本市兒童與青少年免於菸害及降低其吸菸率,本府衛生局業已提供菸害防制桌遊:國小版「無菸城市」及國中版「我不是菸蟲」供學校教學或宣導使用,惟為加強學習效益,該局另製國小及國中版之菸害防制簡報,供教師於使用桌遊教材前,可進行 5-10 分鐘菸害防制宣導,並於遊戲後填寫線上問卷( https://forms.gle/HMAtaeNDeaPZHQX79 ),以建立學生對拒菸技巧及瞭解菸害防制法規。 |
四、 | 檢附菸害防制宣導申請單及國小、國中版之菸害防制簡報檔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