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5
  • slider image 443
  • slider image 444
:::
學務 訪客 - 一般公告 | 2021-04-26 | 點閱數: 17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42153A 號辦理。
二、    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    為達上開目的,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其補助基準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業務費臚列項目編列,以經常門為限,專款專用,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6 萬元。
四、    申請作業期程:請有意學校於 110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三)前,填具旨揭計畫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表」一式 2 份,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彙辦(免備文)。
五、    受補助之學校應於 111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前辦理結案,經費請撥、支用、核銷及結報事宜,應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經費相關作業表格規定辦理。

:::

八德國小主題網站

:::

會員登入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