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 110 年 3 月 30 日桃教體字第 1100025170 號函辦理。 |
二、 | 旨案係為鼓勵學校推展食農教育,建置校園體驗農園,提升師生食安及食育正確知能,運用本市各休閒農業區資源進行農事體驗活動,並結合本市相關在地化環境生態教育場館資源,辦理戶外教育體驗活動。 |
三、 | 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16:00 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 |
(二) | 本案經費申請需檢附資料包含以下 3 項: |
1、 | 申請暨審核表(表 1)。 |
2、 | 申請計畫含教學方案(表 2)。 |
3、 | 經費概算表(表 3)。 |
(三) | 申請方式:請於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前揭申請資料紙本經校長核章後,免備文正本逕寄(送)中壢區自立國小學務處潘光道主任收(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永福路 1200 號,信封請加註「食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 另電子檔請寄至 zles606@stu.zles.tyc.edu.tw (電子郵件主旨請 註明○○學校校園「食」在安心食農教育活動計畫),俾利辦理初審作業。 |
(四) | 計畫內容:依各校在地化教學環境結合課程與教學,辦理食安及食育等食農暨環境教育教學活動,辦理項目列舉如下(可擇項辦理): |
1、 | 辦理本市 1 處休閒農業區並另擇以下 1 處進行體驗教學活動(本市觀光工廠及產業文化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觀新藻礁、許厝港濕地),共計 2 處。 |
2、 | 善用校園空間,建置學生體驗農園,實施農事體驗教學活動 |
3、 | 邀請專家或學者蒞校,辦理學生食安及食育等食農教育活動。 |
(五) | 經費補助: |
1、 | 優先補助項目:辦理本市休閒農業區 1 處並另擇以下 1 處進行體驗教學活動(本市觀光工廠及產業文化館、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觀新藻礁、許厝港濕地),共計 2 處。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 3 萬元整(含門票、車資、保險、材料、講師費等),共計補助 50 校。 |
2、 | 校園農園建置與體驗教學,最高補助新臺幣 4 萬元為原則(依實際審查酌予補助,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 4 萬元為原則,並在本案補助總額新臺幣 100 萬元內,酌情增加補助之學校數)。 |
3、 | 辦理專家學者講座,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 5,000 元整。 |
4、 | 上列 1 至 3 項可同時申請,最高補助金額新臺幣 7 萬元整。 |
四、 | 相關活動諮詢請逕洽承辦學校自立國小學務處潘主任,電話 03-4559130#3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