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配合總統民國 114 年 12 月 19 日修正公布職業安全衛生法,以及勞動部 115 年 6 月 23 日訂定發布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均自同年 7 月 1 日施行,相關政府機關之適用情形及配套措施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