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得逕至本市語文競賽網站(https://lang.twnpo.com/)-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二、「社會組」修改為「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前述大專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大專校院之在學學生(不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學士後專班學生、研究生)。 三、全國賽參賽名額:社會組(含大專校院學生)原始成績最高者(或原始成績最高序位者)之前 3 名,共 3 位競賽員(競賽員中若無大專校院學生,第 3 位則由決賽錄取名額中擇優推派具大專校院資格者代表參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