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 115 年 4 月 17 日桃教特字第 1150033969 號函及中埔國小 115 年 5 月 13 日埔小特字第 1150003236 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 7 條規定:「(第 2 項)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承 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第 3 項)前項所稱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 ,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 3 學分以上,或參加各級主管機關辦 理之特殊教育專業研習 54 小時以上者。」 |
| 三、 | 本案課程培訓摘要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
| (一) | 時間: 115 年 7 月至 8 月,課程共計 9 天(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 30 分 )。 |
| (二) | 地點:中埔國小 3 樓視聽教室(桃園市桃園區永安路 1054 號)。 |
| (三) | 招生對象及人數: |
| 1、 | 招生對象:本市各級學校校長、處室主任、承辦特教業務組長以及相關承辦人為優先,學校其他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教保人員亦可報名(不含代理、代課教師)。 |
| 2、 | 招生人數:本梯次 60 名,名額如超過時,以每校 1 名為限,以完成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
| 四、 | 報名日期與方式:請於 115 年 6 月 15 日(星期一) 前將報名表 服務證明核章後,掃描成電子檔寄至特教輔導團廖玉芬小姐 yu58fen@g mail.com 若有相關問題亦請來電洽輔導團電話: 03-3013028 轉 611 廖玉芬小姐、 510 楊萬教主任。 |
| 五、 | 旨揭課程參加人員在參加人員由學校核予公假登記,不支代課費、加班費。 |
| 六、 | 檢附實施計畫(含報名表)及課程表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