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15 年 5 月 12 日桃社兒字第 1150042431 號函辦理。 |
| 二、 | 為落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下稱 CRC )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精神,本府社會局辦理兒少基礎培力課程,旨在提升兒少對自身權益之認知,邀請兒少直接參與 CRC 宣導品創作,藉由轉化法律條文為易讀繪本,達成兒少公共參與及權利落實之目標。 |
| 三、 | 活動參與對象為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之 18 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採分齡規劃辦理計 8 場次,詳細活動資訊請參閱簡章,並請協助公告周知。 |
| 四、 | 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劉社工及江社工,連絡電話:(03)332-2101 分機 6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