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 114 學年度第 7 次代理教師(第 3 招甄選理教師結果)
四、報到人員請攜帶以下證件:
1.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若無帳戶請於申請後補件)
2.如有眷屬需加健保者亦請檢附相關證件(身分證件或戶口名簿影本)
3.於 115 年 2 月 23 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 3 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
5.歷年年資證明及敘薪通知書。
6.請至桃園市教育公務單依認證授權平台申請新帳號或申請調校程序: https://sso.tyc.edu.tw/TYESSO/Login.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