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教育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職員
( 1 )通過基礎級者、初級者,嘉獎 1 次。( 2 )通過中級者,嘉獎 2 次。
( 3 )通過中高級以上者,記功 1 次。
2.通過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職員
( 1 )通過基礎級、初級者,嘉獎 1 次。( 2 )通過中級者,嘉獎 2 次。
( 3 )通過中高級以上者,記功 1 次。
3.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之教職員
( 1 )通過初級者,嘉獎 1 次。( 2 )通過中級中級者,嘉獎 2 次。( 3 )通過中高級以上者,記功 1 次。
4.通過國立成功大學臺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考試之教職員
(1)通過A1基礎級、 A2 初級者,嘉獎 1 次。( 2 )通過 B1 中級者,嘉獎 2 次。
( 3 )通過 B2 中高級以上者,記功 1 次。
5.指導學生通過本土語言(教育部閩南語、客家委員會客語、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考試之教職員
( 1 )指導學生修習本土語言(以學校(機構)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開設之班級學生為母數)通過認證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嘉獎 1 次。
( 2 )指導學生修習本土語言(以學校(機構)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開設之班級學生為母數)通過認證達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嘉獎 2 次。
( 3 )指導學生修習本土語言以學校(機構)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開設之班級學生為母數)通過認證達百分之九十以上,記功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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